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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伤出院后能继续索赔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31 1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现交通事故后,一般可以赔偿到人身损伤和财产损失两方面。具体的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发生交通事故致伤后这么索赔:
    1、双方自行协商赔偿的相关事宜;
    2、在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主持下协商赔偿的事宜;
    3、协商都不成功的,那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伤者出院后,保险公司需要继续赔营养费。对于交通事故伤者的赔偿补偿有如下费用,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如果伤情比较重出院后,还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就还需要营养费,如果出院或已经康复的则不存在营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务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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