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程序有: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申请设立公司。提交材料符合规定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3、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纳税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十二条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