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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可以领养?小孩

收养 2023-08-31 15: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领养小孩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领养小孩需要哪些材料
    领养小孩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收养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 收养孩子需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孩子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领养小孩的部门: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根据法律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包括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都可以做为送养人,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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