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所犯罪行构成犯罪的,会被判刑,没有构成的,会受到行政处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三个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与审判阶段。一般的刑事案件四五个月就可以判决,案情复杂的可达一年多。
法律依据:
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