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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侵占怎么打官司

房屋产权 2023-08-31 16: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被侵占打官司需要当事人提交身份证件、产权证件、起诉状等材料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到庭辩论质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房子被别人侵占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起诉:
    1、撰写起诉状,收集对方侵占房屋的证据;
    2、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起诉状及其副本;
    3、法院受理后,符合起诉条件会立案;
    4、按照规定举证期限提供证据;
    5、按照通知的开庭时间、地点,参加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房子被侵占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房子被对方非法侵占的,当事人可以优先选择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归还被侵占的房屋;构成侵占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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