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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川汇区法院不给立案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3-08-31 18: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不给立案,可以直接向该法院院长或者该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的立案庭投诉。法院不给立案可以直接向该法院院长或者该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的立案庭投诉,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投诉需要提供哪些信息
    1、投诉方及被投诉方基本情况。投诉方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2、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消费者协会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一、法院不立案怎么办
    1、要求法院出具不予立案裁定,对该裁定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不立案是司法机关对案件材料审查后,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决定不予受理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起诉的,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二审不立案怎么办
    需要了解不立案的原因再做判断,二审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案件应采取速裁方式审理。经审查认为上诉人提起上诉的理由明显不成立的,应在立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做出驳回上诉裁定,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有不同意见的,也应在立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做出裁定。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因为一审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认为异议不成立的,是用裁定的方式驳回。
  • 法院不予立案的处理:当事人对不立案的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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