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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暂住证延期,法律规定是什么

其他 2023-09-01 04: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暂住证延期的办理需要持证人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原暂住证、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暂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审核一致办理签注手续、发放新证。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办理居住证延期手续一般需要在15日内办结,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可延长至30日。持证人应当在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两年内,申请补办签注进行续期,自签注之日起,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满的使用功能终止。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办理居住证延期手续一般在15日内可以拿到,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可延长至30日。持证人应当在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两年内,申请补办签注进行续期,自签注之日起,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满的使用功能终止。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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