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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原单位已有事没有办理同意调动手续,同意已请事假为由去新单位工作,这样已经持续4个月,原单位也不发工资,同时原单位也不同意新单位发同意工资,这样我没有生活费,原单位这样做合法吗。时间长了,我会被公司除名吗

讨薪 2023-09-01 1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劳动仲裁;;;
  • 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分析:被单位除名的话得不到任何的补偿,与申请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属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完全不同。每年工龄一个月的工资(又名经济补偿)除名得不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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