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公司设立方式是什么,设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成立 2023-09-01 1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设立的程序有以下步骤:
    1、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2、申请设立登记。一般需要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公司章程、创设大会决议等材料;
    3、公司登记机关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营业执照;
    4、银行开户、刻制印章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十二条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 公司设立的流程是: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申请设立登记,提交规定文件;
    3、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审核,发给营业执照;
    4、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有:
    1、召开设立会议,确认公司名称、公司章程等内容;
    2、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3、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十二条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