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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我辞职了,不给我工资,拖欠工资,

讨薪 2023-09-01 13: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老板拖欠工资不发的解决方式如下:
    1、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与老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老板支付拖欠工资和赔偿金;
    3、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4、劳动者有欠条的,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1、老板拖欠工资,又不给辞职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天后劳动合同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后,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2)、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
    (2)、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
    (4)、诉讼程序。劳动者对劳动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辞职后公司不给发工资,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员工工资等。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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