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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购有什么形式

公司并购 2023-09-02 07: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并购的形式主要有:
    1、横向并购,即同行业、同产业或处在同一市场的企业之间的并购;
    2、纵向并购,即处与市场上下游中具有生产、经营环节的联系的企业的并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公司并购主要包含以下几种类型:
    1、以实现方式可划分为承担债务式、现金购买式和股份交易式并购;
    2、以目标公司管理层是否合作可划分为善意并购和敌意并购;
    3、以产业特征可划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法律依据:公司并购主要包含以下几种类型:
    1、以实现方式可划分为承担债务式、现金购买式和股份交易式并购;
    2、以目标公司管理层是否合作可划分为善意并购和敌意并购;
    3、以产业特征可划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公司并购的形式主要有:
    1、按照并购双方的业务性质分为纵向并购、横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2、按照合并方式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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