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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精神残疾是不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其他 2023-09-02 0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精神二级残疾人是否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以下情况。
    1.不满八周岁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其精神二级残疾导致其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成年人,因精神二级残疾导致其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且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四条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 当事人若为二级精神残疾的残疾人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作出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 二级精神残疾不具备大部分民事行为能力,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只能从事与其智力状况和辨识能力以及认知能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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