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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要物业签字吗,具体应该怎么规定的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9-02 0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物业合同需要物业服务人签字。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第三款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法律分析:物业合同需要物业服务人签字。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八条 第三款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一、物业合同几年一签
    1、物业合同一年一签。但需要看当事人双方的意思。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订立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
    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包括哪些
    1、治安管理。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保障,以及房屋建筑及其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同时制定出完善的安全制度并落实;
    2、公用设施管理。如通讯、邮电、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市政设施的管理也在物业公司的管理范围之内;
    3、车辆交通管理。房屋所在小区的主要通道、停放车场地及设施的管理同样在物业服务范围之内;
    4、多种生活服务。送小孩去托儿所上学、订牛奶、送报纸、就医送药等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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