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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去了一家工厂工作。进厂前,中介派遣公司说要给我15元的纯工价,不会降价。现在我说一个月扣一元的工价不到一个月,各种管理费和保险费都扣了

劳务派遣 2023-09-02 09: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派遣工工资福利的问题,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 中介公司如果是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无故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依法去申请劳动调解;或者依法去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其作出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并且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克扣,是指用人单位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扣减劳动者的工资,没有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的行为。
    但,在下述情况下,扣减行为,不是克扣。
    1、国家的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定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中明确规定的。
    4、企事业工资与经济效益相连的,在效益下滑时。
    5、因劳动者请假扣发的。
    除此之外,所有的扣减行为,都是克扣行为。皆应受到处罚。
    处罚为:
    1、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经济补偿金。
    2、支付上述项总和的1---5倍的赔偿金。
    3、支付应得工资报酬的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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