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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缓刑期间,又犯新罪,在异地被刑拘1个月刑拘期满转监视居住2个月后来文件下来不准逮捕,给我解除监视回家了在缓刑期间,在异地被刑拘1个月刑拘期满转监视居住2个月后来文件下来不准逮捕,给我解除监视回家了

刑事辩护 2019-03-22 11: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但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监视居住的,不折抵刑期。也就是说,只有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才折抵刑期。
    2013.
    1.1生效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 你好!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因此只要你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且没有犯罪是不会被判刑收监的
  • 缓刑和监视居住是两种不同的强制措施,缓刑期间不可能适用监视居住,如果在缓刑期间出现了犯罪行为那就撤销缓刑了。
    监视居住要满足下列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 公安机关可以向检察院提请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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