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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五保政策,什么条件才能申请五保户?

其他 2023-09-02 12: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五保对象亦称“五保户”,是指农村居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A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B无劳动能力的;C无生活来源的。凡属五保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缺一不可,而且在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这“三种人”中,至少是其中一种人,才能成为五保对象。具体的讲,五保对象大体包括三种人:一是农村孤寡老人;二是未成年的孤儿;三是符合五保条件的残疾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农村五保户需具备的条件
    1.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2.无劳动能力;
    3.无生活来源的(包括捡垃圾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捡垃圾者为有生活来源);
    4.老年、残疾、未满16周岁。其中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五保供养条例》
    第六条 五保供养的对象(以下简称五保对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力的;
    (三)无生活来源的。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第七条 确定五保对象,应当由村民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民族级、镇人民政府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五保供养证书》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式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一印制。

  •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
    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一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
    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法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
    书面说明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申请人、有关
    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不再符合例第一条规定条件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敬老院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
    (以下简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 养证书》。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丧葬事宜办理完毕后,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民族乡、
    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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