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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姐妹,只有儿子赡养老人,能起诉其他姐妹吗?

赡养 2023-09-02 16: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如果不赡养老人,可以准备证据起诉

  • 法律分析:可以去法院起诉。兄弟姐妹不赡养父母,其他子女只能以父母的名义起诉不赡养父母的子女。诉讼主体的原告方应是需要赡养的父母,其他子女可以作为原告代理参与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兄弟姐妹之中有不赡养老人的,可以让老人自己去法院起诉,然后其他子女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各子女赡养老人的方式和支付赡养费的比例。如果老人自己不起诉,却又要求其他子女支付多出来的赡养费,那其他子女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确定自己的赡养费数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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