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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和后悔是否有效,法律规定是什么

遗产继承 2023-09-02 1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放弃继承权如果是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并且是属于(删除)在遗产处理前作出的,那么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就是有效的。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 继承人放弃继承不是都有效。
    放弃继承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放弃继承的时间为继承开始后。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这一期间作出。
    (2)放弃继承的形式应予明确表示,不能以默示的方式作出。明确表示,也就是说,原则上应为书面形式;非书面形式的,可以为其他形式,但需能确定其表示的明确性;同时,无论书面还是非书面形式,该表示需传达给其他继承人。
    (3)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亲自作出。
    (4)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5)放弃继承可以反悔,但时间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放弃继承的声明具有法律效力。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口头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者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遗产处理前或者诉讼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不承认放弃继承的遗憾。
    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的开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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