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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遗产继承 2023-09-03 08: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如下: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法定遗产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如下: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法定遗产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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