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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路"有哪些范围?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03 1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路”的范围包括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就是交通事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 道路交通事故中路的范围:公路、城市道路以及其他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领域。例如广场、大学校园、停车场等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且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 一、道路交通事故范围是怎样的
    1、道路交通事故范围如下:
    (1)必须与运行中的车辆存在某种关联,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2)必须发生在道路上;
    (3)是由于车方主观上有过错或者由于意外引起;
    (4)必须造成了一定损害后果。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哪些是非道路交通事故
    1、自建自管未列入规划的城市巷弄或村间路,或者称自行修建并自行负责管理的路面;
    2、用于田间耕作的农村铺设的水泥路、沥青路、砂石路等机耕路;
    3、村民宅前宅后建造的路段或自然通车形成的路面;
    4、封闭式住宅小区内楼群之间的路面;
    5、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路面,厂矿、企事业单位,火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的专用路面;
    6、撤村建居后尚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
    7、凉晒作物的场院内;
    8、断路施工而且未竣工或已竣工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
    9、其他未列入公共交通管理范围的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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