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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何时计算

结婚 2023-09-03 11: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补办婚姻登记的婚姻关系从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开始计算。补办婚姻登记首先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办结婚证的申请;然后填写或者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填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核验后发放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补办婚姻登记效力时间从办理完结婚登记的时候起算,双方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要求补办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当事人申请补办婚姻登记的,效力从办理完结婚登记时开始起算,双方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要求补办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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