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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占地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征地补偿 2023-09-03 13: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法占用土地是指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合法有效的批准而占用土地的行为。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的行为;
    2、弄虚作假,骗取批准占用土地的行为;
    3、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行为;
    4、经非法批准而占用土地的行为。
  • 非法占地表现形式有:禁止未批先用、越权批地、擅自下放土地审批权;禁止规避审批权,以租代征;禁止不合法的土地供用方式;禁止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禁止集体土地非法入市;禁止非法圈地,违规设立各类开发区、园区、大学城等。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法律分析:非法占地是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是指行为人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违法占地的主体是违法占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即实施具体违法占地行为且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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