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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届满后,注册商标能否延期?

其他 2023-09-03 15: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标到期后的延期办法:当事人可以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携带身份证、原核准注册证、续展申请表等材料,前往商标局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即可。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 办理商标延期,可以在网上进行。商标注册人可以商标有效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在当地工商局的网站提出延期申请,如果逾期未能办理的,商标局可以再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第四十一条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 商标到期后的延期是需要商标注册人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如果逾期的,至多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经商标局核准的,商标注册人就继续具有商标的专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第四十一条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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