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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在申请民事管辖权异议时,应当是原告还是法院

其他 2023-09-03 16: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管辖权异议申请条件如下: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
    2、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法院提出;
    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的条件分别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是在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 我国民事诉讼法并未明确规定管辖权异议必须是书面提出,有的案件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定去办理相对应的流程,有的必须要纸质的,有的口头就可以申请,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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