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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医疗保险缴费地是武昌区,但是我在恩市这边工作,怎么报销我的医疗费用

社会保险 2023-09-04 02: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若是个人缴纳医疗保险的,应该到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进行缴纳。
  • 1、缴费方式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根据单位的职工工资总额按一定的缴费比例,由单位统一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个人通过所在居委会或学校(幼儿园)缴费,同时政府在个人和家庭缴费的基础上给予补助。
    2、享受待遇不同: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以及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的个人账户待遇,其报销比例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高一些。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和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待遇,因此待遇也相对低一些。
    3、就医管理要求不同:参加市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需在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方可享受报销待遇。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12周岁(含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居民因病住院,可直接到市辖区范围内设有儿科病房的定点医院就医,不受医院级别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一、乡(镇)卫生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300元以下的,报销30%
    2、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报销70%
    3、2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报销比例
    1、500元以下的,报销25%
    2、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65%
    3、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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