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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方,婚后我父母出资首付,登记我和她的名字,装修我父母和她各出资一部分,后续房贷由我偿还,已还3年还剩12年还清,婚前婚后没有什么口头或书面协议,请问婚后财产怎样分配婚后我父母出资首付,装修我父母和她各出资一部分,婚前婚后没有什么口头或书面协议,请问婚后财产怎样分配

离婚 2019-04-25 11: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住房实行的是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该住房虽然是婚前购买,但是房产证登记人是两位当事人姓名,那么住房产权是两位共有,在离婚时需要双方自行协议住房分割分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父母婚前出资部分,如果没有事先书面约定是赠与子女个人所有,那么父母的出资属于对双方当事人的赠与。
  • 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
    以上为婚姻法司法解释。建议你和你父母找到当时购房的证明。
  • 婚后协议书范本
    男方: ,身份证号:
    女方: ,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经 市 区(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结为合法夫妻,现为了保证今后婚姻生活的有序正常,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友好的原则,签订以下条款:
    一、双方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二、夫妻婚前财产如下:
    1、 男方: 。
    2、女方: 。
    三、目前拥有婚后财产如下:
    1、 男方: 。
    2、女方: 。
    四、婚后男女双方应当如实通报各自的收入情况,并定期将各自收入的 %集中存放于共同的帐户,用于共同生活开支。
    其余的各自收入视为个人财产,与对方无关。凡处置超过 万元价值以上的钱物时 , 必须经配偶另一方同意。房产、机动车、电器等视为贵重财产,一方处置时必须经过配偶另一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一方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应向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任何一方如有需要用共有资金出借数额达 万元的钱给予其他人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共同签名同意,属共同债权。男女双方如需要向他人借钱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由双方一起签名方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偿还。
    男女双方未经对方签名而各自产生的债务,视为个人债务。而且对外借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应由借债人自己偿还。
    六、任何一方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与他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吸毒、赌博、乱花钱等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儿子 / 女儿 的抚养等按以下约定处理:
    1、婚生儿子 / 女儿 随女方 / 男方直接抚养生活,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每月给儿子 / 女儿抚养费 元(暂定费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请求增加) ,直到儿子 / 女儿年满十八岁止(如十八岁未毕业的顺延至毕业时止)。
    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每月有 天的探望权。定在每月的第 周周末。
    2、过错方只能享有并带走夫妻共有财产总价值 %的价值,其余夫妻共有财产的所有权(包括房产、债权及其他大件物品)归另一方所有。
    3、过错方在离婚生效之日起 月内,一次性赔偿另一方人民币 万元(从个人财产中支付)。
    七、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衷心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
    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 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的。
    这种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应注意: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房屋价值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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