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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名下没有可执行的资产怎么办?

抵押担保 2023-09-04 12: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么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促使其尽快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要求的义务。
    2.例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 【法律分析】: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等到被执行人有财产执行、经济状况改善了,具有执行能力时再恢复执行。或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执行申请人也可以协助法院找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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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后,但被告方没有可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一般会裁定中止执行,而执行申请人在将来任何时间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随时可以申请执行,并且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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