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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父母和儿子共建的房屋遇到拆迁,拆迁款出嫁的女人能分吗?

拆迁补偿 2023-09-04 14: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拆迁政策处理

  • 法律分析:首先男女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房屋的分配权或者继承权是不分男女的,只要符合法律法规,女方都是有权享有的。
    第一就是农用土地,如果嫁出去后,对方家庭并没有土地的话,那么女方在原来农村的土地是不允许被收回的,如果拆迁涉及到这部分土地,外嫁女是有权享有补偿费的。
    第二就是宅基地了,如果老家在最开始盖房子的时候,女儿有出过钱来进行接济,那么到时候拆迁补偿是有她的一份的。这种情况一般时间比较久远,如果女方主动放弃的话,是可以不用分给她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继承父母的房屋,如果有的父母没有写遗嘱的话,那么在他们去世后,他们的所有财产都是由其儿女继承的,包括外嫁女。当然,如果提前写好了遗嘱,并经过公证具有法律效应的,全部按照医遗嘱来继承。所以总体来说,就算是嫁去了外地,但是只要符合规定,在拆迁时,外嫁女也可以分到她应得的那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使用权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

  • 1、被拆迁房本身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拆迁房自然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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