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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外面欠了别人的钱且有欠条,别人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查封我买的住房,这套住房还在还房贷,且房产证上是我儿子的名字,请问法院会查封吗?我再外面欠了别人的钱且有欠条,别人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查封我买的住房,请问法院会查封吗?

债权债务 2019-05-14 11: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房产证起诉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去法院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诉请的诉讼费用,大概多少?去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诉讼费用,大概为50元到100元之间。
    诉讼费用是诉讼当事人向法院交纳,为进行诉讼所必需的法定的费用。收取诉讼费用的目的,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从而减少一部分不必要的诉讼,为国家、也为社会减少了浪费。
    诉讼费用,有按件收费的,如本案;有按起诉金额收费的,如民间借贷按件;还有免费的,如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按件。
    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5、《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6、《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
    (二)项、第
    (三)项、第
    (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 按相关法律规定,借条还款日期已过,债务人拒绝偿还债务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房屋查封属于财产保全措施,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
    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 欠钱不还,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情况
    一、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此种情况下出借人凭银行的转账凭证或银行流水记录等就可向出借人要求偿还借款。因为转账记录等可以证实出借人已向借款人支付了款项。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会要求借款人进行举证和说明,如借款人不能证明该笔款项作出合理解释,则法院会认定此笔借款已真实发生。
    情况
    二、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了收到条。此种情况下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收到条,应该认为出借人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处理思路和上面情况类似,会要求借款人进行举证和说明,如借款人不能证明该笔款项作出合理解释,则法院会认定此笔借款已真实发生。
    情况
    三、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未向出借人出具收到条。此种情况下,出借人难以通过书面证据直接证明自己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出现此种情形,如若借款人抵赖,出借人再向借款人讨回借款,难度便比较大了。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如若双方都不能进一步的举证,人民法院就难以认定事实,一般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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