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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下来了,被告置之不理,找不到人,该怎么办?没收到还是没有生效?

刑事辩护 2023-09-04 16: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判决书下来了,找不到被告的话,会进行公告送达。
    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
    送达开始,如果15日以内,被告未提起上诉,则判决书开始生效,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由法院查询被告名下财产信息。如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就可以直接执行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二)标的;
    (三)数量;
    (三)数量;
    (四)质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法律分析:法院判决书有了,如果找不到人,法院会将判决书邮寄到对方的联系地址,交给与其同住的人或者公告送达判决书,公告的时间为六十日。取得判决书后,申请强制执行程序。即使无法联系到对方,也不影响法院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没有收到判决书被执行还可以申诉。
    如果当事人确实没收到判决书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法院提供判决书送达的证据,如果提供不了证据,那么强制执行就是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不服判决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如果没有收到判决书,也没有收到开庭通知,那就说明案件还未进行审理。但如果是对方交了保证金,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或申请冻结财产也是可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条【公开宣判】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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