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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问别人欠我300元,别人不还我300元

债务追讨 2023-09-04 1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遇到欠钱不还的人,应及时向法院起诉。
    欠钱不还,是借款民事纠纷,属于法院主管管辖,而非公安机关管辖。
    对方欠钱不还,向法院寻求救济的方式有两种:
    1.提起诉讼,写起诉状到法院进行立案;
    2.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方式来维护权利。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双方不是互相有债权债务。别人欠钱不还,可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分析:对方借钱不还,可以私下向债务人催促还款,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债务人还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别人欠钱不还,债权人有欠条的,可以与对方协商,催告对方在合理期限内还款;也可以根据仲裁协议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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