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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幼师专业的学生,今年九月份,学校安排实习属于那种强制性的,如果不去的话,可能会跟毕业证有牵连,并且去实习一个月只有300块钱工资,如果我给教育局投诉的话,可以吗?

讨薪 2023-09-05 08: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或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局监管部门投诉,或者拨打12333热线投诉。
  • 经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实习期间可以有工资协议。但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实习生进入试用期,则按试用期的规定支付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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