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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三口,儿子快30岁了,只有不到2O平方米的老房子,申请宅基地已经很多年了,但是没有结果。我该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3-09-05 1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申请。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二)初审。(三)复审。(四)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 法律分析:1.采取确定受理周期、限定可受理的申请人年龄段的方法进行受理。2.申请家庭经街道(或设有劳动人事部门的单位)在其户口所在社区(或设有劳动人事部门的单位)公示无异议并盖章后,将《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交户口所在区建设(房管)局,并领取受理单。3.区建设(房管)局将初审后的申请家庭资料交市房产管理部门复核。4.市房产管理部门复核后,将不符合购买条件的申请家庭的资料退回区建设(房管)局,并附退件单;符合购买条件的申请家庭按照受理先后顺序进入轮候。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 一、宅基地存在争议尚未解决的不能确权
    解决办法:先解决纠纷,才能够进行确权。
    二、新审批宅基地不可以确权
    解决办法:归还老宅基地或者父母和孩子分户。
    三、买卖宅基地不能确权
    解决办法:因为买卖宅基地本身不合法,因此不能确权。
    四、小产权房不能确权
    解决办法:小产权房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不可以确权。
    五、基本农田上盖房的不可以确权
    解决办法:农民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在基本农田上盖房的,不可以确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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