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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中山市最低工资标准

讨薪 2023-09-05 11: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从2021年12月1日起,中山市全日制就业劳动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1元/小时。
    2021年11月25日,广东人民政府发布通知,从2021年12月1日起,对我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中山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下限也做了相应调整。在2021年12月1日后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我市职工,月缴存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即1900元。在2021年12月1日前已经开户的职工,其缴存工资基数低于1900元的,不需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缴存工资基数仍然为该职工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 中山地区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小时。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中山市沿用的是广东省政府2018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广东省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8]18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标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省政府决定对全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广东省中山地区:
    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小时。
    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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