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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药店买了药,在网上发现这种药有严重的安全问题可以退吗?

网络购物 2023-09-05 16: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般不可以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因为一般在药店买的东西都是一经购买恕不退换的,不过也有例外情况,可能是刚好药店的人比较好说话,或者觉得不是什么大事可以给你换。不过保健品的话,你没有拆开吧,你购买多久啦,如果好的话 一两天还是可以换的,退货的概率不大,时间久的话就不要报希望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1、消费者定作的。 2、鲜活易腐的。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药品一经销售是绝不能给你退换的,不管拆没拆包装,在不在有效期,你告到哪儿都没用,到消协、到药品监督管理局都没人支持你。只有一种情况可以退就是你把药拿到药品监督管理局做鉴定,证明是药品本身有质量问题才可以,但是这笔鉴定费用比药钱还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零二条 关于药品的定义: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 法律分析:可以。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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