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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我们遇到了网络欺诈,并报告了此案。不久前,我们收到了受害者的诉讼权利和义务通知。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现在嫌疑人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

网络诈骗 2023-09-06 04: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网络诈骗的,可以向当地网络警察报警,目前正在从事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的人民警察当称之为网络警察,属于公安机关受理范围。
  • 受害人在网络上被诈骗,当事人应当先保存证据,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向公安机关提交相关证据和告知基本事实情况;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后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认为符合犯罪构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 受害人在网络上受到诈骗的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派出所报案也可以向公安局的网络警察大队报案。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对于报案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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