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租了两个月的房子,不想租,房东说至少要租6个月。在过去的两个月里,房东没有给我看合同,我也没有签字,房东只是想离开我的身份证号码。我不租,你能让房东退还押金吗?

房屋租赁 2023-09-06 05: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中房东违约的,有以下处理方法: 1、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租客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房东违约的,租客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出租人的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一般租客可以找房东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 合同没到期,房东不退押金可以有以下3种方式:
    1、可以找房东进行协商;
    2、通过中介租的房可以通过中介或者第三方进行调解;
    3、经过双飞协商或者第三方调解不成的,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签订租房合同时,关于押金方面需要提前与房东进行沟通,以免产生后续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滨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