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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增值部分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9-06 18: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增值部分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情况确定:1、归个人所有的房屋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共同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房子增值部分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是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则婚后的增值部分也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房产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则婚后的增值部分也应属于双方所有,离婚时房产包括增值部分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房屋增值部分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是婚前购买,且是自然增值的,则增值的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属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出于投资的目的所买,那么房产增值部分可认定为是投资的收益,在夫妻婚后无特殊约定下,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投资的收益应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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