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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今天通知我被解雇了,可以要求当天结清工资吗?

讨薪 2023-09-07 12: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员工辞工工资当天结清吗
    1、离职当天需要结清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并且工资一般应当用货币形式来支付,不得拖欠工资。但是双方依法另有约定除外。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离职后不发工资怎么办
    1、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2、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3、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4、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可搜集相关的证据,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义务,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 如果劳动者被开除了,工资一般是当天全部结清的。用人单位需要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为其结算清楚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但双方依法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公司辞退员工工资是立即结算。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终止合同当天一次性结清酬劳。根据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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