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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满两年了,一直是同居的状态,没有小孩,因为一些事情日子没法过了,想问一下这种情况离婚需要退还彩礼吗,我是女方,我也有付出

彩礼 2023-09-08 12: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一般是不需要退还彩礼的。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的除外:
    1、男女双方虽然已经具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但并未共同生活过;
    2、男女双方并未结婚登记;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但需要存在以下情况,法院才支持:
    1、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的;
    3、给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如下情形不需返还彩礼:
    1、双方虽未办理结婚证但却已共同生活的,例如,已孕育子女,共同生活时间较长等;
    2、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的;
    3、离婚不需返还彩礼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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