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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在店里被打,店里有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08 1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顾客在商场被打的,由打人方承担侵权责任,负责赔偿;如果是由于超市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在店里面发生打架事件,店主是否有责任, 要区别对待。
    如果打架事件是因为店家的原因引起的,店主就有责任;否则,店主就没有责任。谁打架,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 1、 店内打架,一般店老板没有责任。
    但是店老板在打架过程中具有过错,并该过错有损害结果产生的,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2、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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