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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有人盖房子占了路,该找哪个部门来解决

土地纠纷 2023-09-08 1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双方进行友好协商或者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
    二、如果所占用的路为公共土地,可以向基层组织进行反映,也可以向政府土管部门举报。
    三、如果邻居占地影响自己通行,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方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因此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必须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并且需要村委会公告集体同意、再经过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以后才能取得合法的宅基地使用证,如果涉及到农用地转宅基地的还需要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 土地被占用修路应当对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八十四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土地被占用修路应当对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八十四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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