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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哈尔滨顶楼能不能报停

业主维权 2023-09-09 1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设房屋时要注意进行项目的报建,并且要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如果没有合法手续进行项目建设的,建设项目是属于违法建筑,物业在楼顶进行违法建设的,城乡规划部分可以责令建设者停止建设活动,限期责令拆除,如果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 法律分析:建设房屋时要注意进行项目的报建,并且要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如果没有合法手续进行项目建设的,建设项目是属于违法建筑,物业在楼顶进行违法建设的,城乡规划部分可以责令建设者停止建设活动,限期责令拆除,如果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 法律分析:不允许。虽然《条例》不允许报停的第三种情况没有给出明确说明,但哈尔滨市和我市多家供热单位经过长期的工作实践,证明了许多顶层和次顶层住宅报停供暖后,对相邻用户的供热影响非常大。在这种情况下,近两年供热单位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顶层和次顶层用户不允许报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新建建筑要同步安装热量计量和调控装置。既有建筑具备条件的,应当进行改造,达到节能和热计量的要求,实行按两部制热价计收热费。
    第三十条 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热价按时交纳供热费用。对无正当理由拒交供热费用的用户,供热企业可以按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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