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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不可以执行代位继承

遗产继承 2023-09-09 15: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什么情况下不能代位继承
    1、丧失代位继承权的情况有:
    (1)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2)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3)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6)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律特征是什么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被代位人,包括有继承权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子女的死亡,包括民法所涉及的自然死亡和被宣告死亡;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或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代位继承不受辈数限制;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无论代位继承人人数多寡,也只是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
    4、被代位继承人生前必须具有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生前已经丧失了继承权,则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方式。这是因为遗嘱必须以立遗嘱人死亡为生效的条件,在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情况下,遗嘱无效。
  • 不执行代位继承的情况:
    1、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晚于被继承人死亡;
    2、被继承人死前有立遗嘱,采取遗嘱继承的;
    3、旁系亲属和姻亲不能代位继承等。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实行代位继承需满足以下条件:
    1、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2、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3、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4、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5、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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