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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欠我钱,第一年应该给利息,不给,电话不接,微信不回,现在我不相信他们,想回本金

债务追讨 2023-09-09 18: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钱不接电话不回信息的,借款人可以依法依法收集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然后书写起诉状,以欠款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起诉不能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应采取以下方式合法有效地讨回债务:
    1、适当让步,通过减免一定的利息偿还借款;
    2、协商不成的,在诉讼时效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判决作出之后,对方仍不还款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 对方不还钱的双方可以沟通协商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发律师函进行催告,之后仍不还钱可以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进行起诉,如果法院判决后仍不还钱,向法院申请冻结财产进行司法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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