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过了诉讼时效的债务对方说还,我还能要吗?

债务追讨 2023-09-10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过了诉讼时效的债务对方说要还,债权人可以要,一般过了诉讼时效的债务,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义务人自愿履行其债务,所以如果债务人自愿偿还的,债权人可以接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债务过了诉讼时效,债务人仍然需要偿还,因为双方的债务并没有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消灭,只是不受法律保护,到法院起诉,被告一方会产生抗辩权。不过,还是建议按照实际欠的款项进行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可以。诉讼时效经过的,人民法院不再保护债权人的债权请求权,债权人据此丧失胜诉权,但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据此完全丧失。
    债务由于过了诉讼时效变成了自然债,债务人主动履行的,债权人有权接受。
    债权债务纠纷过了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同意履行或者追认债务的可以认定重新确认债务,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