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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房子抵押贷款了,当时是按市场价估价的,现在行情不好了,房子拍卖了还差银行的,后面的钱我到底该不该还我用房子抵押贷款了,当时是按市场价估价的,房子拍卖了还差银行的

银行 2019-04-01 22: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抵押给银行的房子是会被拍卖的,但是具体去情况有不同做法,具体如下:
      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1),由于房子已经抵押向银行贷款,所以当还不上贷款的话该抵押物将会被拍卖,用所得款项清偿银行贷款;
      
    (2).法院会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
      
    (3).拍卖前会先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其价值,作为底价(该评估费用先有申请人垫付);
      
    (4).购买人要先办理拍卖会竟拍资格,一般是预交一部分押金;
      
    (5).拍卖成交时不能退拍,同时要交纳拍卖费用,一般是5%.成交后持成交单办理过户手续;
      
    (6).拍卖不成流拍后,会降价(一般10%)再次进行公开拍卖.
      
    (7).另外,当事人自己参与竟拍也是可以的.
  • 你好!如果是以该房屋抵押贷款的,银行有权实现抵押权,由于程序繁琐,很多银行不愿这么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
      第三条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抵押的房产外,我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房产一般都可以用于抵押。依法可以用于抵押的房产很多,包括已建和在建的自建房屋、商品住宅、写字楼、商铺、厂房等。但在接受房产抵押时,银行仅凭抵押人持有的房产权证或房产信息就可以接受抵押的,还需根据法律规定和房地产具体情况再作决定。
    (一)不得接受抵押的房产
    银行在与抵押人协商房产抵押时,非常重要的事情是首先要了解拟抵押房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拟抵押房产如果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抵押的房产就不能接受抵押,否则就有无效的法律风险。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以下几种房产不得用于抵押:
    (1)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医疗卫生以及其他社会公益的房产;
    (2)所有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房产;
    (3)依法被查封的房产;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房产。
    除《物权法》规定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房产,也应当依其规定不得用于抵押。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不得转让的房产,包括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共有房地产、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等不得用于抵押。
    有些房产是谁所有是明确的,与他人又无争议,但属于非法建筑,如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规定未经批准所建的住宅、厂房等。有关行政机关对这些非法建筑物如果依法作出拆除处理,那么行政相对人就会失去这些房产。如果提供这些房产设定抵押,就会使抵押权落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非法建筑是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那么就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就无法有效设立。银行如果发现借款人或者第三人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应当拒绝抵押,以防接受非法房产抵押而造成贷款抵押债权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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