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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结婚前,父母付了首付贷款买了房子。现在我们要结婚了。希望以后离婚后能有一半的权利,不加名字怎么办?

房屋产权 2023-09-10 13: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方婚前买房婚前能加女方名字。这种情况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加了女方的名字后该房产就转化为男女双方共有的财产,如果双方最终结婚了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未结婚,则也属于双方共有房产。
    但需要注意如果男方是贷款买房,且贷款未还清的,则房产证不能加女方的名字;如果男方执意将女方姓名写到房产证上,那就只能选择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办理房产证姓名变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夫妻结婚后买房子,有时候女方会要求加自己名字到房产证上。办手续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房子没有贷款,则手续比较简单,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材料,去住房管理部门办理加名,如果房子按揭贷款未还清,还应先去银行办贷款人增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有夫妻书面约定从书面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婚姻法解释婚姻法第十七十八条区分。不动产登记簿双方名字一般视为夫妻明确书面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就算没加名一般都有女方的份,婚后几乎所有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付的钱很可能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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