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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现任妻子都是再婚,我之前的两个孩子判给了前妻,现任妻子之前的一个孩子给了前夫,我们现在再生一个符合条件吗?我和现任妻子都是再婚,我之前的两个孩子判给了前妻,我们现在再生一个符合条件吗?

离婚 2019-03-20 19: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第二,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原则上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判决;第三,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争取孩子意见。
  • 再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否有权给孩子改姓?我国法律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 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 用、假冒。因此,就姓名权人可以决定自 己的姓名而言,自然人出生时无行为能 力,由父母或监护人为其取名。
    未成年人 姓父姓还是母姓,由其父母协商。离婚后,一方再婚的,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 如果双方都在前婚姻中生育过一个孩子,且都未取得前婚姻孩子的抚养权,那组成新家庭后的确可以通过申请再婚生育证再生一个合法的婚内孩子,孩子将按合法第三胎计算。申请再婚生育证时需要向计生部门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双方前婚姻的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确定前婚姻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前孩子的准生证、出生证、入户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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