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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10 16: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法院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是:
    1、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双方协议约定;
    2、双方没有协议约定的,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经营收益以及知识产权收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长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最高法院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1.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和奖金;
    2.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生产收入、投资收入和经营收入;
    3.婚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
    4.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个人的受赠收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财产分割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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